旺旺纤贝

随心所欲

原创 | 警察与夜莺

补档一下高中在文社写的文 就是说当时觉得自己逻辑可牛了现在看啥也不是

    

  楔子

  

  我在想,人这一辈子,都是为了些什么而活的?

  曾经哪个人说过的,人活着要有意义,死得也要有价值。

  我没那么多能耐,只想好好地活着,不死得那么窝囊。可如今这个结局,是我想要的吗?

  直到这一刻,那个淡漠清冷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:“从此以后,你就叫林星吧。

  “是星星的星,你一定要做一个星星一样的女孩。”

  我想我这一生,应该是过得有意义吧。

  

  

  00

  

  “你可知我百年的孤寂只为你一人守候,千年的恋歌只为你一人而唱。”



  01 

  

  “你们几个住手吧,这是我的妹妹,她要是犯什么错了我赔钱就是。”在一群人粗鲁的咒骂声中,唯独这个淡漠的声音格外不合群。我的额头被磕破,眼前猩红一片,看不清来者。

  那帮人很快便停了手。我迅速爬起,头一阵眩晕。这群糙汉真有力气下手。我冷笑。恍惚间,我听到他们冲那个救下我的人要了高价。那人也没吱声,交易似乎短暂而愉快地结束了。身边归于寂静。

  忽然有个湿漉漉的东西盖到了我脸上,我本能地去躲,那个人却说:“别动,我在给你擦脸。”他的动作很轻很仔细。我脸上的血和土全部被擦干净,终于可以看清东西了。我撩开搭在我额前的乱发,刚睁开眼,就看到一双宽大白皙的手伸在我面前,五指修长,正抓着一块面包。我犹豫了一下,接过来吃,这才肯抬头,正视这个救了我的人。

  这张脸帅气中不失纨绔子弟的一丝痞气,猛一看与他的声音极不匹配。可偏偏那咖啡色的眼中透露着漠然,嘴角轻轻上扬,又显得清冷。

  “我把你赎了下来,以后就跟着我混吧。”他无奈地揉了揉我脏兮兮的头发,拉起我的手,“做我的妹妹吧。”

  眼前这个人悠然地坐在饭桌前,倒了杯酒,对我抬了抬手,便自己喝了下去。“吃饭啊,以前吃不了的现在都能吃了,怎么,没胃口?”他顽劣地笑着。

  自他把我赎回来,粗略一算也有两三个月了。我们一直在这地下城东奔西跑,走过了许多我都不知道的路。

  “我叫林言,”他对我说,“你是我的妹妹,就叫林星吧。”

  对此我是没有任何表决权的。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我起名为“星”,这一直是我不喜欢的东西,渺小,不明亮。但是他能把我认作妹妹,我是打心眼儿里高兴的。自五年前母亲病故,我就再无亲人了。


  我叫林星,是个孤儿,一直在这座城市的地下城流浪。这座城市被人叫做叶城,表面浮华,而其地底下却更多的是黑暗与粗俗。

  所以我说,林言根本不属于这里。他也确实不是这里的人,他是为了找人才来到这里的。

  “我是白城人,那里的人世俗愚昧,带走了我的爱人。”林言说这句话时很正经,我却毫无察觉,兴致勃勃地继续让他说,“可是我连她究竟去了哪里都不知道。”

  我这才发觉林言落寞的神情。本不想管闲事,可我终究是要跟着他一直找下去的:“你有她的照片吗?说不定我知道呢。”

  他点点头,从上衣内兜里很小心地取出一张照片。照片平平整整,如同新的一样。照片上的女人眉眼精致,长发妩媚。

  我知道这个女人。她曾经是叶城地下城的夜莺,每天晚上在地下城那家出名的酒楼里唱歌。但是在一个月前她突然消失,每晚的星星似乎都暗淡了许多。

  可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,我抓着照片的手紧了又紧,终究没敢把照片捏皱,把它完好地递给了林言。“我不认识。”我说,“她似乎真的没来过这里,反正我没见过。”

  奇怪?

  林言曾说,这是他的恋人。可林言本人衣冠楚楚,举止优雅,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与歌女有染的人。歌女,说白了点,每个人心里都清楚。就算卖艺不卖身,也只怕会有不少人盯上,何况是夜莺。

  但林言找夜莺,似乎找了很久。

  更奇怪的是,在我说完不认识之后,林言点了点头,没有难过。他应该没有看穿我的谎言。可是他看了看天空,勾了勾唇角。

  我莫名其妙,也抬头去看。正是下午,夕阳刺得我眼睛生疼。“你在看什么?”我揉了揉眼睛,看林言的身影十分模糊。

  林言指了指天空,笑得很温柔:“她在这里,我知道。”

  


  02 

  

  “说你呢,想什么呢,这些吃的都留给你了啊。”林言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回忆。只见他拿桌上备好的毛巾擦了擦嘴,又拿出手帕细细地擦手。我叹了一口气,开始吃饭。

  怎么会没有胃口呢,我五年流浪从不缺觉,最缺的就是吃的。遇到林言那天也是我偷了两家人的面包,遭到两家男人的群殴。我根本不算他们的奴隶,林言却给了他们那么多钱让他们放了我。林言根本没必要给他们钱。我这样说,林言反而笑笑不说话。

  待我把盘里的饭一扫而空后,林言带我回到住的房间。我刚躺到床上,就听到林言说明天的安排。他每次提到行程的时候,总会看一看窗外,似乎他的计划与天气有密切关联。

  地下城虽然在地下,可是与地上城有一个相连接的大洞,这是唯一可以晒得到纯正的太阳的地方。林言在洞下找了家旅社,整日地早出晚归,行踪神秘。只是偶尔他也会在旅社里待到我醒,送给我一些富家女孩子喜爱的玩意。

  “我见像你这么大的女孩都喜欢这种东西,你长得也白净斯文,估计以前也不是个干粗活的人,看看这些东西合不合你胃口。”林言的样子很认真,我拿过这些小玩意看了看,都像是被他精心挑过的。尽管不喜欢这些太过于女孩子家的东西,我依旧开心地收下了。

  曾经生活不算富裕,但在这有些混乱的年代里,我们一家能靠着母亲一人吃饱喝足,已经很好了。林言看起来虽有点不靠谱,但总归是个细心的人。我有些贪心地想,我要是能和他一直这样一起,多好。


  原本说要在叶城再多待几日,可是林言在某一晚夜观星象(也许吧我也不知道他要干嘛)后眉头皱了许久。我从未见过他抽烟,但那一日,我躺在床上,在月光下看见他坐在窗边,拿出一根烟,看了许久,最终丢了出去。

  我以为月光再明亮,也不如阳光那样可以照亮一切,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地盯着林言,却不敢有一点动静。他后来动作很轻地躺到了床上,双臂弯曲垫在脑后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这种半明亮的光下,他的五官更是被打磨得格外精致。

  也许是目光太灼热,林言像是感觉到了什么,突然扭头看着我:“没睡?”我连忙收回目光,发觉自己脸烫得惊人,满脑子里却是他那澄澈的眸子。

  “我在想你和那个女人究竟有什么关系。”我随口胡扯道。我看到林言笑了,只是笑容很淡很淡,在他脸上如同拂过一滴水一般。

  “我一直在找她,已经有五年了。我们的爱情只有美好的开头,未来会很辛苦,我是明白的。可我还是很爱她,很爱很爱。”林言每句话都说得很慢。我忍不住去看他。他的脸上没太多表情,神情依然很淡漠,只是我能从他身上,看出深深的悲凉。

  五年是个怎样的概念啊,要怎样的执念才能坚持下去啊。

  估计见我没什么睡意,林言说要跟我讲讲他和夜莺的故事。“反正你以后是要跟我一辈子,做我一辈子家人的。这些故事知道,也好。”

  他提到家人时,我心里一阵悸动。

  他说的家人是妹妹,我知道。

  可是,只能是妹妹吗?



  03

  

  那天晚上林言一直在说,我一直在沉默。林言本不是一个话多的人,可是话匣子一打开,也能侃侃而谈,很难再关上。

  林言本是个警察,这我也是第一次听说。但是现在想来也是对的,不然世道上哪有几笔钱就能满足的事?人心贪婪,唯有镇压。

  而在这之前他一直是有钱人家的公子,饱读诗书,文武双全。后来即便是个普通的警察,他也在一群平庸之辈中显得格外优秀。

  他说这些的时候,我真的很想说“大少爷你跑题了”,但我发觉回忆起这些东西的时候,他很开心。开心足矣。


  遇上夜莺的时候他十九岁,刚参加工作,应父亲的要求去参加舞会。舞会上先是有很多人找他攀谈,待人群散尽,他想走出舞厅时,看到了站在角落,眼神不知飘落在哪里,一直微笑着的夜莺。

  据林言描述,那个画面美得不可一世。就算是站在熙攘的人群里,那个女人也是最美的,美到能屏蔽所有世俗的纷乱。林言忍不住上前邀请她跳舞。而夜莺起初有些诧异和羞涩,但也同意了。

  后来又经历了很多事,林言也说不太清楚,反正他们就是相爱了。他说夜莺很年轻,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她才十七岁,却比那些妖艳的二十多岁的妙龄女郎多了她们缺少的青涩的美。

  “也许一开始我确实被她的容貌所吸引,”林言说,“可后来就不是了。现在就算她毁容了,我还是爱她。她是如同星星一样的姑娘,猛一接触有些冷,可是散出的光会照亮一切。对了,我是不是还没提到她的名字?她叫温夏。”

  温夏。我觉得这个名字和夜莺的容貌很匹配,美而不俗。我不了解温夏,但说到星星,我总觉得林言更符合这两个字。他永远是淡漠的,给人的距离不远不近,可实际上一直在你身边,明亮而温暖。

  说太阳月亮都不是,他就是星星。

  

  后来发生的事也是很俗套的家族往事。歌女和少爷的爱情不被人看好,林言和温夏也不例外。为此林言拒绝了所有的婚事,与父亲争吵了许久,可依旧没得到认可。

  两人坚持相爱了三年。在这期间温夏提出过要离开林言,怕因自己而毁了他。可林言不同意,他发誓要守住温夏。

  可是国家一直处于危急的局势当中。繁华而糜烂的小国,内忧外患数不胜数。林言被迫去保护政府,平缓浮躁的局面。林言内心是反动政府的,可是迫于家族的压力他还是做了许多违心的事。有一个月,他都没见到温夏。

  早该换政府了。我想。我的母亲就是在这混乱的通知下遭受压迫,穷到连病都看不起。我眼睁睁地看着最后一个亲人离去,最后连一家收留所都找不到。

  也就是在那种环境下,林言,丢了温夏。

  林言讲到这里,突然对我笑了笑,指了指外面的天空:“你不是总疑惑我为什么每晚看天空吗?因为温夏是星星。有她在的地方,天空会格外的晴朗,在那个方向会出现属于她的星星。这可能就是她的魔力。”

  我不是很信,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,天灰蒙蒙的,那个方向唯独缺少了一颗星星。

  “我打探到的消息,说温夏可能被带到了美国。我们明天就去码头。”林言沉默了一会儿,突然说道。

  不知为何,我突然生出了一个自私的想法。“你有没有想过不再找温夏了?说不定她已经……”

  “睡吧。”林言很粗暴地打断了我的话。他翻了个身,背对着我。我愣愣地看了他的背影很久,才不甘心地闭上了眼。

  其实没什么不甘心的,我早应该明白,林言对温夏的爱,已经刻骨铭心了啊。

  


  04 

  

  我们没有急着走太早。简单收拾了一下,林言便带着我坐了下午的游轮。我们谁也没再提起睡前的最后一个话题。

  林言找温夏找了那么久,从一开始的悲哀失落到渐渐麻木,现在终于要找到了国外。

  “你要找她找多长时间?”我坐在房间里的床上,问道。

  “永远。找不到就一直找,我不相信我们有缘无分。”林言像是确认什么似地点了一下头,背过手去看一片汪洋。

  我有些惊愕,没想到林言坚持了五年,执念依然这么深。林言看到我欲言又止,以为我为未来的前景感到害怕,叹了一口气,摸摸我的头发。

  “放心,我不会让你受到伤害的。”林言想到了什么,把我的碎发撩到耳后,又说,“我这些日子总是在找温夏,也没顾得上陪你,对不起。一会儿拿梳子来,我帮你理理头发。”

  被说头发乱,我有点不好意思,脸一下子红了。我凶巴巴地推开林言,紧张得说话也开始结巴:“切,谁,谁稀罕你帮我梳头发啊,我这发型挺好的。”

  但我自知,在说这话时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。我死死地攥着拳,不让它们流出来。

  林言这家伙,总是喜欢突然说这些肉麻到让人感动的话。我恶狠狠地瞪着他,他却与我对视,温和地笑。

   

  我从没想过一个大男人的手会这样巧。据林言的话来看,他也有二十七了。而我一个十七岁的芳龄少女,竟然什么都不会做。这几个月我只会把终于洗干净了的头发梳顺,披散在身后,戴上林言送我的帽子。林言却说有大家闺秀的风貌。

  狗屁大家闺秀。我想到这里,默默翻了个白眼。这五年的流浪把我彻底改变成了一个战斗力超强的小野狗。这个冠名可不是我自吹的,全地下城的人都知道我,都厌恶我又恶心我。

  只有林言。我回过神来,从镜子里看到他认真的神情,对待我的头发像是珍宝一样,动作十分轻柔而熟练。他的目光虽然依旧是淡淡的,可是嘴角的一抹笑却格外暖人心。

  “怎么样,还挺精神的,果然是个美人坯子。”林言突然消失在了镜子范围内,把镜子举给我,不知为何还夸了我几句。女孩子终究是爱美的,我这种野孩子也不例外,格外开心地向镜子里看去,林言的手真巧。

  许是看我眉开眼笑,林言也呼出一口气。这些天他总是处于紧张状态,今天为我梳头发也让他心情好了些。

  这样就足够了。


  在游轮上的日子也很漫长,毕竟我们的国家在亚洲,和美国相隔很大的距离。但这些日子林言没有再去找温夏的线索,也没有每天夜观星象,反而一直陪着我,像真的兄长一样。  

  “‘……春光在眼前,争奈玉人不见。’是说好的美景却无佳人陪伴。”林言总喜欢给我讲一些东方古国的诗词戏剧,我小时候读过书,大概懂得他的意思。

  他或许想到了温夏,而我却想到了他。我们所爱的人,都是这样,离我们遥不可及。

  “所以林星,你年纪也不小了,以后一定要找一个好人家,别再和我一样,或许未来孤苦无依了。”林言讲完诗词,靠在床上开始为我打算婚事。我摇了摇头,眼神坚定。

  “你还有我一直跟着你。我不会结婚的,没人要我。只有你。”我的目光毫不躲藏地落在林言身上,说得很认真。而他却丝毫不在意地笑了,语气十分温柔。

  “林星,你和我不一样,你要做一个星星一样的女孩。”他说。

  

  

  05

  

  在海上待的日子久了,竟也没有多思念陆上生活。可能是因为林言日夜的陪伴,像真正的兄长一样给了我太多的关怀。我知道,一旦着陆,林言又会像以前那样风雨无阻地寻找温夏。

  “估计过不了两天,就能到目的地了。”在餐厅吃完晚饭,林言用手帕擦了擦手和嘴,漫不经心地说道,完全没注意到我拿着勺子的手顿了很久。

  然后我继续若无其事地喝汤:“到地方了,你打算干什么?”

  这次的回答没有太多犹豫和思索:“先找好休息的地方,你在房间里乖乖呆着,我去找温夏。”果然如此,我在心底叹了口气。毕竟能救下我,也是因为他在我叶城寻找温夏而偶遇到的事,林言不会因为一个外人打破他自己的原则的。我心里都清楚,所以压住了自己失落的情绪。

  “林星。”我还在埋头喝汤,林言却突然叫住了我的名字。我嘴里有东西,只得吱唔两声表示回应,便听见他有些沉重的语气:“美国不比叶城,叶城是我们本国的领土,美国却不是。如果我不在了,你……你要好好照顾你……”

  “咳咳!林言你说什么……咳!”林言这段话吓得我连忙开口打断,却呛住了自己,一阵猛咳,“这是什么滚蛋话!你不可能死,你还得找温夏。”

  林言看着我的目光本来很凝重,听了我的话后又柔和了下来。他抬手,可能是想拍拍我,却无奈有段距离,只得作罢。见他没再说那些吓人的话,我才稍放下心来,重新低下头时却发现有水珠砸进了碗里,我竟然会因为林言随口说的话吓到失控。匆忙拭泪时,我似乎听到林言一声微弱的叹息,这叹息不知是为了我的不懂事,是为了温夏的生死,还是为了自己的未来。

  吃完饭,我们起身走出餐厅。来用餐的人依旧很多,还有很多先生太太们去大厅跳交际舞。

  “我以前和温夏天天在各种舞会上跳舞,她是一个天赋惊人的艺术家。”林言似乎被提了兴致,和我讲起以前的往事,然后他牵起我的手,笑意温存,“这么好的气氛,跳一支舞如何?林星小姐?”

  我立刻被林言这副彬彬有礼的模样逗笑,却还保留着理智,“我不会跳舞。”

  “我教你。”林言不由分说把我拉进了舞池。

  太太小姐们都穿着华丽的舞裙,我见我自己一身棉麻长裙,有些退缩。林言却先一步用手扶上了我的腰,虽无半点轻浮之意,嘴角却浮现一抹浅笑:“紧张什么?你哥太帅了?”他站在众多人中,虽穿着简朴,但依旧不俗。这种臭不要脸的话说得我满脸通红,狠狠地挖了他一眼。林言哈哈大笑,示意我一只手搭在他肩上,说跟上他的步子跳,听他的话就可以了。

  林言是一个很好的舞伴,他可以轻松地掩盖我的所有错步。跳完第一曲他还不忘嘲笑我:“虽然不错,不过你这样还真是笨死了。”气得我直跳脚。

  就这样闹到了将近十一点,我可算见识到了那些上层人的生活。林言说的没错,奢靡。而曾经年轻的他也和这群人是一样的,只是后来有了温夏,有了责任,让他们都看透了这种日子的无趣,林言才逐渐变得稳重起来。

  在回客舱的路上,林言又说了很多趣事,林言话不多,却不寡言,说起话来很有魅力。暖黄的灯映得他咖啡色的眸子多了些灵动的色彩,他的嗓音极有磁性,却又不算特别低沉。我们并肩走着,我有时会抬头看看他,这段小路程简直就是享受。

  回到房间,打开门。我转身关门,门关到一半,忽然路过了一个人,我只是无意间一瞥,却在刹那间变了脸色,关门没控制好力度,发出咚的一声巨响。

  “怎么了?”林言正在挂外套,听见声音看了我一眼,也许是见我脸色太难看,他便走了过来,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,“不发烧啊,刚才不还挺好吗?”

  我整个人很狼狈地紧贴着门,全身都在发抖。那个人,黑色的风衣,方框的眼镜……我不会认错的,他没看到我,他在这艘船上干什么?

  “林言。”我终于张口了,声音却十分无力。林言还在问我有什么不适,听到我说话连忙应声,“在到码头之前,咱们都不要乱跑了,就在客舱里,我去领饭,你不要乱动。行不行?求你了。”

  林言不明白我为什么这样求他,但又觉得我没在开玩笑,便认真地点头应下,我这才呼出一口气,脚下最后一点支撑的力也没有了,一下子坐到了地上。

  

  

  06  

  

  船停到码头那天,我紧抓着林言的手臂,生怕会有什么不测,好在自那天后,我再也没见到那个人,直到林言订好客房,把我们简单的行李放进了房间,我才放下心来,在床上打了个滚,又听林言说:“这都下午了,饿了没?明天我就要出去找温夏了,今天再带你出来转转。”

  “你还确定温夏在这里吗?”我一下子从床上跳起,忍不住问道。

  林言点点头:“我曾在这里留过学,我在这里有朋友。”简言之,他的朋友一直在帮他看星象,“一会儿咱们就去拜访一下我的朋友。”


  芬奇是一个很外向的美国佬,偏偏他的长相又秀气得像个女生,当他热情至极地揽住我的肩时,他碧蓝的眼睛,金色的头发,浓密的睫毛离我那么近,简直能亮瞎我的眼。

  我见到林言脸色瞬变,掰开了芬奇搭在我肩膀上的手,“特斯洛,她是个女孩。”我们国度的礼仪是不比古代中国的礼仪开放多少的。要不是国内正在开放,正在革命,恐怕我现在连门都不让出。

  “伊文,你怎么还这么死板。她应该成年了吧。”芬奇耸肩,话虽这么说,他还是很乖地远离了我五步。他们的对话全是英文,我好像忘了告诉林言,我上过学,英文是学得很好的。

  聊了几句别的,他们便说起了温夏的事。听到芬奇说星星还在,林言的神情才略微放松了些。

  “辛苦你了,芬奇。”林言在拉着我离开时说。芬奇则笑眯眯地对我说:“多来玩啊,小妹妹。”这句话用的是我们国语,在回旅店的路上,林言的表情十分凝重,“他怎么样?”

  “谁?”

  “刚才那个黄毛。”说着林言翻了个白眼,我从未见他做过这样随意的表情,也许是和芬奇关系好吧。

  “不怎么样。”我认真地回答。林言一听乐了,眉眼中都藏不住对芬奇的幸灾乐祸:“林星,有眼光!咱可得嫁个本国人。等回国了,我亲自给你挑人。”

  我低了头没说话,不知是该高兴还是难过。我想跟着林言过一辈子,这有可能吗?


  第二天林言果然一早出了门,等我醒来时,床头放了一个餐盘,是我的早餐。

  其实林言也并不是毫无线索。有天晚上他拧开了台灯,在写什么。有灯开着我也睡不好,便凑到他房间去看。林言的字很俊秀,又很有力,是少见的非常好看,看着他的字我又有些疑惑。听到他的声音会觉得他是一个极其淡漠的人,见了他的脸会觉得他是一个纨绔,见了他的字时会觉得他是一个刚强血性的人。可与他待得久了,便又能发觉这三种性子与他都不匹配。说他到底是怎样的人,只能评价,如星星一样。

  扯远了。林言的本上写着他每天找到的线索,一条一条罗列得十分清晰。这个本已很有年代感,应该是从刚开始找温夏就用的。厚厚的本子有的纸页已经磨损,又被林言耐心地誊抄一遍。他写了很久,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睡着的,最后模糊地听见关台灯的声音,和林言带着哀伤的一句“你是不肯见我吗?”一切归于寂静。

  在这里不知呆了多长时间,反正我是第一次在外国过了年,林言在国历新年那天下了三碗面,一碗我的,一碗他的,另一碗……应该是给温夏的,最后还是被我吃了。期间我们又换了一家旅店,去过两次芬奇家,也没再发生什么其他的事。

 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继续过下去,林言也这么认为。那天的暴动来得毫无防备,击破这份平淡只不过是几分钟的事。



  07 

  

  美利坚的气候我也说不准,最近几天,用家乡的土话来说,应该是“入梅”。那天我醒得早,拉开窗帘见外面下了不小的雨,林言刚好走出旅店,扣上了一顶黑帽。

  得给林言送伞。我披了件外套,拿了把伞跑下楼。林言还没走远,我去追他,步子匆忙,又因穿的是拖鞋,脚底一滑,摔在地上。

  耳边突然响起枪声,一秒的寂静后开始众人的尖叫和逃窜,我连忙爬起来大喊林言的名字,他扭过头看到是我,淡定的神情一下子被慌张取代。

  “你出来干什么!”林言的吼声伴随着不断的枪声传到我耳边,“快回去!”

  “咱们一起回去!”看到林言匆匆向我走来,我踢开了拖鞋跑向他,街头的人很多,我摔倒的功夫就挤满了人。有警察向天空鸣枪警告的声音,暴动的分子的子弹打中人的喷出血的声音。人们的惊叫和求饶混杂在一起,林言的声音立刻被淹没。

  “都不要动!”警察们大喊。

  可能美国警察的喊声丝毫没有威慑力,他们只能鸣枪。这场暴动的结果是,无人员伤亡,暴动分子却也几乎全部撤离,警察把无辜的人群分散到各处,我再也没见到林言,自己也不知道最后被赶到了哪里。

  我的情绪并没有失控,理智地抖了抖伞上的水珠,知道自己没有钱,只能先流浪,我的早餐还没有吃,我不能死。

  

  我是在垃圾堆旁遇见的安迪,他的腹部被子弹打穿,血流不止,他的嘴唇灰白,看起来是不行了。

  愣了两秒,我撕下外套的袖摆为他包扎。布条刚一沾到他的腹部就完全被血染红,这样下去不是办法。我听见自己的肚子发出响声,却只能无可奈何地抿抿嘴,裹了几层布条止住他的血。

  见少了流血的势头,我便回去寻医,许是看我的样子狼狈不堪,又了解刚才的暴动,还真有位私人医生肯和我一同去寻安迪。

  最后安迪是被救回来了,医生还给了我一顿饭。我吃着饭还忍不住拿美国和叶城做比较,我们的人太穷,太吝啬。

  安迪睁眼的那一刻,我便拉着他离开了医生家。我不是个热心的人,救下安迪的原因…多半是因为他闭上眼时与林言的相貌太过相似。

  安迪有一双翠绿的眼睛,现在我才发现他和林言长得也不是很像,但是他看着我时淡漠的眼神,还是让我心里一颤。

  “走吧。你是哪儿人?”我想,他应该也是和别人走散了,才落得如此下场。我好像也没和林言说过,我英文学得好,说得也很流利。

  听到我讲英文,他愣了一下,然后才肯正眼打量我:“东方人?”

  我点头。他并没有露出不屑的神情,只是自报家门:“安迪·威尔逊。”顿了顿,他又说:“你救了我,有恩于我,我会报答的。”

  “救你的是医生,不是我。”我摆了摆手,而安迪却用他翠绿的眸子死盯着我,“如果你没有找到他,我就会死。”

  有恩就有恩吧。我终于发觉安迪和林言本质的不同了。安迪寡言又固执,不像林言。转念一想,这个人说可以报答我,我何乐而不为呢?

  “那你能帮我找个人吗?”我犹豫了一下,还是问出了口。我看见安迪的眼睛亮了一下:“可以,我可以帮你。”像是怕我反悔,他又重复了一遍。

  我是相信安迪的,我觉得他不坏。与林言分开的半个月后,我又想方设法地回到了我们走散的城市,跟着另一个人。

  那天安迪说过可以帮我后,说要带我回家,给我一个住的地方。然后我才知道他真的很有手段,他的家族有什么“贵族血统”,他的父亲又是个什么大亨。我知道美国这些大亨的背后都有许多不光明的手段。什么毒品啊,枪支弹药啊,乱搞。

  但我觉得这个人比芬奇要靠谱,我就那样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安迪的一切支援。吃住,生活用品,非常周到。我曾想过离了林言后该怎样生活。流浪,或者自己打工,每天风雨无阻地寻找着林言的下落,可我怕自己没有林言那样的毅力,而我也从没想过自己会这样活下去。我利用了一个美国男孩的善良,在他心里我是他的救命恩人,滴水之恩,当涌泉相报。

  可是林星,你为什么救他?还不是因为他那么像林言?在发觉他们的差异后你有多么想离开?你自己不清楚?林言看到这样的你,会开心吗?

  但我为了活下去,活得很好,活得有气力去找林言,别无选择。

  


  08

  

  安迪给了我充足的自由,他说到做到,在这个城市找了个遍,却没有找出林言的踪迹。我在某天晚上凭记忆去看天空,发现曾经看的星空好像少了什么。仔细一想,温夏可能已经不在这了。

  我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了那颗星星的去处。这次的地方我知道,旧金山。我想林言一定去了那里,于是立马决定去那里。

  和我一同去那里的仍是安迪,我没有让他找旅店,而是自己在酒馆里找了份工作,每天通过客人了解一些消息。这样每天过下去,竟也有了一年时光。我现在才体会到林言找温夏的心情,想知道他的消息,又怕他过得不好,更怕他和别人逍游自在,忘记了我。

  更好笑的是,我遇见了温夏。每天晚上睡觉前,我都会抬头看一看那颗星星。它在旧金山的天空上挂得平稳,散发着冷冷的光。林言把她看作温夏的星星,我却把它当作林言存在的标志。它在哪儿,林言就在哪儿。每想到自己能和林言看同一颗星星,我就足够满足。

  对了,说温夏。林言千方百计找不到的人却被我无意间找到了。当时几名客人刚走,我正在收拾桌子,一个女人突然冲进了酒馆。她的样子我一开始并未在意,随后闯进一群身穿黑衣,露出的手臂上纹有青龙的人,面相不善,来势汹汹。我皱了皱眉,知道他们没有损坏什么东西就不该多管闲事,可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。那个女人不知躲到了哪里,但不一会儿就被这些人拖了出来。我看不清她的脸,却也估摸着长得不错。她的发色是纯黑色,与那些高达的美国人不同,应该是东方人。

  几个人用一种残暴的方式拽着她破旧的衣服,她倒地挣扎,双手拼命挥动却被打了一巴掌,我依稀看得出这女人皮肤白皙细腻,手腕上还纹着黑色细小的纹身。是几颗星星,衬得她的手越发好看,我却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。

  “我曾带着温夏去纹了几颗星星,在手腕上像一条手链一样,她也很喜欢,她本来就是星星嘛。”两年前在海上,林言和我闲聊时提起温夏,他的语调明朗而柔和。

  那个人是温夏,我大脑刚刚反应过来,动作却先行了一步,放下手中的抹布向外冲去,我赶到的还比较早,正巧看到那群人拽着温夏上一辆白车,而温夏死命挣扎,他们便在车门前暴打她。

  我不知为何心中如此慌乱,按理说温夏与我毫无关系,我完全可以袖手旁观,冷眼看她被折磨死,再等见到林言后把这个消息告诉他,让他彻底死心。可我想到林言,他为了温夏牺牲了那么多,而我现在能为他做点什么呢?或许只能是救出温夏吧。

  在这两个人的爱情里,我算个什么啊。我苦笑一声,抡起手中拾的酒瓶冲了上去。我想起林言把我救出来时,我也正沦落在这种人手中。只听酒瓶破碎的声音,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倒在了地上。几个人扭头看我,其中一个不可置信地问道:“林余?”见我没有回答,才咒骂了一句,几根铁棍向我的头打去。

  连杆枪都没有,几个渣滓还称什么道上的人?安迪家是做什么的我也略微清楚,他们还不随便拿枪对人呢,几个大男人打一个女人算什么好汉?也对,本来就不是好汉。

  铁棍打空,我趁机护住了温夏。她已经昏了过去,完全没了反应,拳脚和棍棒又如雨点般密密麻麻地砸了下来,不得不说比雨点的杀伤力大多了。我护死了温夏没法动弹,背部头部都挨了打,一阵钝痛,然后是麻木。有血滴到了温夏白净的脸上,可我连擦拭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
  我这算什么?逞什么英雄?如果我死在这里了,温夏也不会好活。我还没有找到林言,还没有把温夏交给他。林言说要我做一个星星一样的人,难道我就这样,一事无成地死在这里吗?

  恍惚间,我听到了枪响。有那么一秒钟,我竟想过:是林言。但没等我看清来者,眼前便一片漆黑。

  自始至终,我都没有松开温夏一点,如果林言看到,会不会很开心?她被我护得很周全。



  09

  

  我醒来时感觉自己躺在一张很大很软的床上。许久没这么舒服了,我不想睁眼。

  “醒了就给我说话,别赖床。”耳畔突然响起一个有些失真的声音,竟然是林言。他的不失憔悴,却有掩盖不住的轻快。太不真实了,我是不是在做梦?他又回来了吗?我不敢相信。

  我连忙睁眼坐起,头和后背一阵钝痛,有撕裂的感觉。我忍不住“嘶”了一声。一双大手扶住我,又把我按到床上:“受伤了还不老实?躺好吧。”我先看见的是就是林言带笑的脸。他依旧白净帅气,就是又瘦了不少,多了些沧桑。

  细细算来,我与他同行了三年,分开了一年,再一见,竟与初见相隔了有四年之久。时间怎么这么快,我叹息。

  “林言,”我哑着嗓子念出这个名字。这两个字我已有一年时间没有说过,发音竟然有些陌生。林言没说话,淡淡的笑容也丝毫没有改变,只是听我继续说下去,“我又见到你了,我以为我…”我以为我会死在那些人手下,再也见不到你了。

  林言摸了摸我的头发:“是我找到的你们,但给你们出医药费的是那个叫威尔逊的男孩。他是你的朋友吧?你没受苦就好,”然后他转身,语气依旧轻松,“饿了吗?我让温夏煮了点面,一会儿喂给你吃。”

  哦,温夏。我这才想起这个人。于是扭了扭头,不远处有个轻小的脚步声传来。温夏穿着简单的麻裙,长发盘在脑后,几缕青丝垂在耳边,美得不可思议。我虽见过照片,也在地下城的酒楼里远远见过她,却没想过一个人素颜近观还是可以这么好看。她双手把碗捧到木桌上,冲我微笑。

  她真的和林言太般配了。我回以一个友善的笑容。许是很久没有笑过了,在我扬起嘴角的时候清晰地感觉到了面部肌肉的僵硬。这时我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安迪。他靠在门上,抽着烟,好像在发呆,却在我看向他时扭过了头看我,冲我点点头,便离开了。

  我收回目光,看到林言在和温夏说话。他看她的目光与看旁人不同,是一种难以描述的温柔。他说了些什么,温夏一开始一直在摇头,似乎不同意他的话,但后来还是妥协了,冲我笑了笑离开了屋子。我发现她好像不能说话。

  林言目送温夏离开,端起桌子上的碗,搅了搅面,拉了一把椅子坐到了我旁边:“你温夏姐怎么样?”

  “特美,我好喜欢她。”我真诚地说。我对温夏真的只有满满的好感。林言能遇到她真的是幸运。但想了想,我还是忍不住问,“林言,她是不是不能发声了?”

  在听我夸温夏时林言的神情还有点小得意,当我问出那句话后他的脸色瞬变,最后只是叹息了一声:“是。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肯回答,连写都不肯写出来。但是林星,她不需要同情。”

  我的心里满是唏嘘。温夏是谁,地下城的“夜莺”啊。声音可是她全部的荣耀。就这么……没了?听到这消息,我一个外人都忍不住为她难过,更何况她自己。我都不敢想象当温夏发现这个情况时心情会如何。

  “刚才她还坚持要照顾你呢,”林言强笑了一声,扯开话题,“就你这藏不住表情的脸可不得把我给卖了。她都不让我说出来。”

  可我又不傻,总会发觉的吧。我白了林言一眼。林言又换上了那副波澜不惊的表情,挑了面喂给我吃。

  “你也不小了,有二十没?还是个小姑娘呢。”不知这样沉默了多久,林言突然提起了我的岁数。四年前刚见到他时我是十六岁,现在算算,确实应该有二十了。“现在找到温夏了,等你的伤养好,就算彻底安定下来了,你也该找个好人家了。”他说。

  “我不嫁。”我的声音在颤抖,“没有人要我,离开了你我就没有家了。”是林言把我从地下城带出来的,有他在的地方就有我的家。林言突然说起我要出嫁的事,让我惶恐极了。

  林言无奈地笑笑:“女孩家总得过个安稳生活啊。你跟着我净受苦。我总不能看着自己的妹妹过得不好啊。”然后他压低了声音,“其实威尔逊那孩子还挺不错的,现在想想,也不一定非要找个本国人家,对你好不就成了?”

  我一愣,随即怒吼:“你有完没完了?!婆婆妈妈和谁学的?!”林言大笑。自温夏被找到后,我能感觉到他的心情比以往好了太多,少了那些疏离感。

  于是这颗星星就更明亮了。这样挺好。



  10

  

  林言总觉得一直在安迪的支援下生活很不好。他屡次提出要离开,但安迪总拿我的伤挡回了他的想法。林言深思熟虑很久,总觉得在这里住能让我好好养伤,便就此作罢。但他会定期给安迪钱,说是住在这里的押金。

  有温夏在,日子果然多彩了许多。林言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一架琴,我以前从没见过这玩意儿,叫钢琴。温夏不能出声,可还会跳舞。有时林言为她伴奏,两人在一起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那时他们眼中只有彼此。我一个旁观者看得最清楚不过。

  安迪有时候会来,他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,平静地看着我们,却从来不说话。唯一的一句,是他对林言说:Your girlfriend is a star.

  你女朋友是一颗星星。他怕我们不懂,又解释说是天上的星星。

  怎么会不懂。温夏就是林言心中的星星。有时晚上的星空格外好看,我已经能准确无误地找到那颗星了。有其他星星陪衬,它也没有那么纯粹,没有那么耀眼。可它分明就在那里。就像温夏之于林言,又像林言之于我。

  安迪要离开旧金山一个月。他的父亲重病,他要回去接班。他是孤身一人陪我来的旧金山,离开时至少有十辆车护着他坐的那辆车。有钱人啊,我感叹。

  我从没想过能在这里安稳的生活是因为什么,林言说去买点东西,很快就回来,一切都和往常一样,那天是安迪走的第二天。

  温夏在打扫房间。她每天都要扫一遍地,用抹布擦一个遍。我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的两只鸟打架。门外突然传出巨响,惊得鸟顾不上输赢纷纷飞走。我一个激灵从椅子上站起来,温夏正在洗抹布,闻声忙走出来。

  当房间的门被撞开时,我们都吓傻了。几个青龙纹身的人,径直走向温夏。温夏这才反应过来转身逃跑。可她能跑到哪儿?她轻而易举地就被抓住了。我扑了上去,一口咬住抓住温夏的人。从前抢食物时,我都是疯狗一样的角色,在叶城流浪汉中是出了名的。我几乎能把那人的肉咬下来。

  我不能让温夏被抓住。林言好不容易找到她,这才不到半年……那个人挣不开我,其他人上前把我往后扯。我疯狂地去抓挠这些人,阻止他们不让他们带走温夏。一片混乱。

  直到从门外徐徐走来一人。

  

  林言刚走到门口就发现了不对。他冲进房间,手里拿着的东西全丢在了地上。他看见我缩在角落里,脸上又有了大大小小的伤,急得破了音:“林星,谁过来了?温夏呢?”

  我抬头看林言,却不敢与他对视,张了张嘴,没有说话。林言心中应该清楚得很,却还是去里屋找了一圈,叫着温夏的名字,像疯了一样。最后他颓废地坐到地上,双手颤抖地捂住脸。

  “对不起。”他一直在重复这三个字。

  不知过了多久,林言爬起来,收拾房间的一片狼藉。我一动也不敢动,什么也不敢说,生怕有一点动静就会让他情绪失控。最后林言从桌子上找到一个字条,反复看了很久,才问我:“这是他们留下的?”

  应该是。我点点头。

  林言转身就要出门。我这才一骨碌爬起,脚十分酸痛,还是踉踉跄跄地拽住了他:“你能去哪儿?他们会杀了你的!”我知道字条上写的是什么,是他们的据点。林言的语气平静得惊人:“我去找温夏。”

  “他们会杀了你!你会死!”我揪着林言的衣服,眼泪鼻涕流了一脸也顾不上擦,林言的袖子都被我拧得不像话。

  林言背对着我沉默了很久,最后对我笑了笑,扯下我抓着他衣服的手,理了理我的头发:“我才发现你都长这么高了。林星,没哥哥在,你好好活着。

  “你要活得像星星一样。”



  11

  

 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放林言走。当时我的头脑已经混乱一片,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,却动也动不了。

  我以为一切都完了。那个人拿不到想要的东西一定会杀掉林言的。我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呆坐了多久,我也不知道。应该有两天。

  安迪却提前回来了。他有重要文件忘了拿,拿了以后来我们这儿看看,却见我如死人一样在房间里。

  等我神志恢复过来时,先看见了安迪有些灰白的脸色,第一个反应就是跪在了他脚边。

  “我知道我很过分,可我想求你帮我这个忙。”我的头紧贴着地板,在安迪的脚边恳求道,“除了你能帮我,我想不出还能有谁。”

  “他对你这么重要?”许久,安迪拿出一根烟。

  “他是我的哥哥。他救了我。他给了我家。”我说。

  “可你爱他。”安迪的语气是在陈述。

  我知道。可林言是除了我母亲之外,唯一一个无条件对我好的人。我什么都没给过他。安迪对我好,是因为我救了他。可分明是林言救下了我,却还肯认我做妹妹。

 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安迪。安迪一直没说话,我忍不住抬头看他,看到那根烟在他手中忽明忽灭。他突然狠狠地摁下了烟头:“你会死。”这和我对林言说的话一模一样,“林星,你会死。”

  “我只想让林言活下去。”我欠林言的有太多,我不愿最后的结果是我好好地活着,他和温夏却尸骨无存,“他死了,我是不会活下去的。”

  安迪眼睛中的光闪了闪,最后还是黯淡了下来。他木然地看着我,过了很久才张口,声音有些沙哑:“林星,等你成功后,我会送他们回国的。”

  “谢谢你,安迪。”我呼出一口气,摸了一把脸,才发现又是满脸冰冰凉凉的泪水。安迪没说话,或许是想把我拉起来,但他手伸出一半,又收回,只是叹了口气。

   

  我知道那个地址是哪里。那个人的据点我都一清二楚。我独自一人走到了那里。星空明亮,我抬头看了看,星星还在。温夏还活着。那林言应该也还在。我知道那个人料到我会来。我收回视线,提着几个黑箱子,走近这个从外面看没有一丝亮光的地方。

  几个黑衣人把我推进屋子时,那个人正在自己玩扑克。他还是那身黑风衣,方框的眼镜,一身儒雅的书生之气。见了我他也不惊,慢悠悠地喝了一口茶,嘴角带笑:“林余啊,好久不见了。”

  是啊,都四年了。我闭上眼,稳住自己颤抖的手:“我是林星。”

  他也不恼,慢条斯理地站起来,叫人拿走了我的箱子,打开看了看,露出了笑意:“林余,都长这么高了。你还记得我这个姐夫吗?”

  “你不是我姐夫,”我克制住自己紊乱的呼吸,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害怕,“林言在哪儿?我知道他没死。我带来了你亏的所有的钱,你放走他,还有夜莺。”

  “林余,四年前交给你的任务你是完成了,你找到了林言,但你背叛了你妈,还有我。”这个看似儒雅的人冷笑起来,让我出了一身的冷汗,特别是听到这句话后猛地一僵。

  他说的没错,我有名字,我的原名叫林余。我的父亲在家产斗争中遭人暗算,我母亲带着我姐姐,怀着身孕,被我伯父赶出了林府。而我的伯父,正是林言的生父。我都知道。

  母亲对林家一直怀有恨意。我叫林余,是说我本就是一个剩余的人,其他什么也不是。我知道母亲心里有恨,但她又对我很好。她供我读书,买好的吃食养我,自己拼命干活,告诉我要报仇。

  我十岁那年,母亲病倒。家中受人排挤,没钱看病,姐姐出嫁又久久没消息,最后噩耗传来,说姐姐暴毙。母亲被活活气死,去世前叮嘱我,伯父家有个独生子,叫林言。待我找到他时,一定要杀掉他。

  姐夫也这样说。姐夫长得很好,全身散发着书生之气,喜欢穿黑风衣,总戴着方框眼镜。可我一直很怕他。他贩卖鸦片,亏了生意,盯上了林家的钱。我一直觉得姐姐的死非常可疑,可我不敢说。

  我被赶出了家,开始流浪。林言在白城。可姐夫说他一定会来地下城的,他让我在这里守着。我不敢反抗一点。

  之后夜莺来到了地下城。夜莺消失后我就见到了林言。

  当林言拿出手帕为我擦脸,说我是他妹妹时,我便决心不会杀他。之后我有那么多机会下手,可我从没想过。



  12

  

  “关琰之,林言他不过是家里有点钱而已,比他有钱的人多的是,何必纠缠他?”我看着这所谓的姐夫毫无笑意的笑脸,问道。

  关琰之却反问:“那他为何只盯着我的生意不放呢?他是警察,理应确保群众安全,管我一个生意人作甚?要管也就全管,为何只管我一家?”

  我没想到关琰之竟是如此小肚鸡肠的人,愣了很久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,最后气到想不出一个形容他的词:“你真是太让人……恶心了……”

  听到这话,关琰之收起了笑,又离近我一步,看到我发抖的双手,轻蔑地扬起嘴角:“你又算什么呢?不过是一个贪生怕死,忘恩负义的人。你母亲一直盼着你报仇呢,你倒好,跟着仇人家的儿子站在同一阵线上对抗我?你对得起你们家吗?”

  他总是喜欢拿母亲来压我。我咬了咬了牙,挤出几个字:“那也不关你的事。”

  关琰之愣了一下,眼中有了些杀意。他点了点头,背着手走向我。我一动也不敢动,他就直接用手掐住了我的脖子,我也不敢反抗一下。关琰之冷笑道:“很好,小姑娘。没什么能耐就是光嘴硬。刚才不还挺厉害吗,怎么又怕了?”顿了顿,他又笑,“可惜你哥哥他现在不在这里,现在他和他的夜莺应该都已经……”

  没等他说完,外面就传来很急促的脚步声,一个人破门而入,上气不接下气,满身是血:“董……董事……林言和那个夜莺……被警察救走了……他们来得太突然了,看守的人全死了,我是唯一一个……”

  关琰之不可置信地看着我,掐着我脖子的手猛地用了一分力。我感觉自己要被提起来,我的脸应该已经发青了。

  那人语音刚落,关琰之突然掏出了手枪,打死了他。

  听到枪声我全身一颤。我本以为他会先掐死我。刚才我简直要呼吸不过来。他注意力分散,手力稍小了些,我有了点力气,将藏在袖口里的针管飞快地取出来,扎进他的手臂。还没来得及下一步动作,从黑暗里传出枪响,我的左腿被子弹打中。

  “安迪给了我一管子药,剂量很足。”我忍住痛提高了声音,“你敢动一下,我可不保证手会不会抖。”我动作的迅猛这里的人应该是知道的。所以一圈的枪只是静静地对准我,没人再敢动,整个屋子只剩下了我大口喘气的声音。

  “林余,你不敢。”关琰之看了看针管,语气很轻松。他真的不怕我。

  “我是林星。”或许林余不敢。林余不敢反抗关琰之的任何命令。连保护林言这种事,她也只能不动声色地去做。那天关琰之亲自带走了温夏,让那个林余原形毕露,不敢多反抗一点。但是如果是林星就不会这样懦弱了。

  林言给我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并不怎么喜欢它,可我现在才发觉,他对我的期望是多么美好。

  做一个星星一样的人,温和而闪耀。张牙舞爪的人往往是脆弱的,真正能发光的人是温和的,温和就会坚定。像星星一样。

“威尔逊来不及救你,你没有依靠,你真的会敢杀我?”关琰之懒洋洋地说,“林余,你别忘了当初你是怎么求我不要杀你的。”

  我抓紧了针管:“可是安迪他提前回来了,你说我害怕什么?”看到关琰之的脸色在此时突然变得难看,我轻声问,“你有没有想过这一天?是我杀了你。”

  关琰之终于撕破了他一向温和的嘴脸,眼中闪烁着凶狠的光:“他救不了你,他来的时候只会是你的尸体。”尽管这样说,我看见他的额头出现了汗珠,紧抓我脖子的手也松了力。我没想过安迪的地位会这样高。

  “有安迪·威尔逊在,你这一切都是孤注一掷。”而他所谓的孤注一掷,只不过是想抢个钱,报个小仇而已,“都是命定好的事。从我姐被你杀死开始,你就注定有这一天。”

  我始终想不通姐姐怎么会暴毙。只有一种可能,关琰之拿她当了替罪羊。还有温夏的失声,应该也与他脱不了干系。

  提到姐姐,关琰之竟然笑了:“那个姑娘啊,可惜了。她可比你可爱多了。”整个房间陷入了死寂。

  突然,房外传出了枪响。听到这声音,关琰之才是真的慌了神儿,刚才的淡定全部不见了,慌张得五官都在扭曲:“他们来了?他们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?”

  是安迪来了。我闭了闭眼,深吸一口气。关琰之又看了看我,突然手枪调了个方向,对上了我的脑门。他刚要按下扳机,铁门突然发出巨响。关琰之脸上的恐慌已经藏不住了。听到这个声音,他竟然手抖得扣不下扳机。我猛地抬起右手,针管深深地扎进他的脖子里。

  关琰之没有想过自己会这样死去。他惨叫了一声,眼睛都没合上,眼镜掉在地上碎成了碎片。我还没来得及多看一眼,耳边就传来了连续的枪响。

  我清晰地感觉到子弹穿透了我的身体,意识却还清醒得很。

  我突然很想知道我这一生到底活了些什么?谁能告诉我呢?儿时母亲的教导,少年时的流浪,再大点就遇见了林言,从此跟着他走了下去。我知道他是我的哥哥,可我对他的感情却不只是兄长之情,所以我爱的人根本不会爱我。他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妹妹吧。他给了我从未有过的关爱。我是在母亲的仇恨下长大的。可只有林言,他教我怎么温和明朗,教我怎样爱人。

  我在流浪时为了活命杀了很多人,后来利用了一个对我很好的人。我二十年的人生都是在罪恶中度过的。我还爱了一个我不该爱的人。我甚至没有完成母亲的遗愿。我活得有什么价值?

  我终于支撑不住,倒在了地上。外面枪响不断,有叫喊声,有人踩到了我身上。可我已经感觉不到痛了,只意识到流了很多血。不是说死是一瞬间的事吗?为什么我还没有死?

  这时,耳边再次响起了那个淡漠的声音,让我想起第一次见到那个声音的主人时的场景:“就叫林星吧。是星星的星,你一定要做一个星星一样的女孩。”

  视线在此时彻底模糊不清了。我想我这一生,应该是活得有价值吧。



  13

  

  安迪没有让林言见到林星最后的样子。她或许不想让他见吧。他想。

  林言和温夏回了国,依旧是坐船,安迪陪着,林言却觉得少了点什么。少了欢笑吧。林星那个小个子,虽很老成,却老成得可爱。

  他想起初见到林星的时候,她满脸是血,警惕得像个小兽,目光却格外明亮,像星星一样。林言从前总觉得温夏是星星,现在想想,或许林星才最符合。

  所以他才叫她林星。


  回国后,新政府已经建立,国家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。只是林家这种家族,免不了受到打压。好在下人们没落井下石,林家过得还算可以,父母还健在。父亲见到九年没见的儿子,又见温夏,竟没再说什么。他们就很平淡地结婚了。

  安迪离开时,先去了叶城地下城看了一圈,临走前对林言说:“你得好好活着。”少年或许很难过,但他没有表现出来。回到美国,他总要成长,不可能总遇见东方人,最后总要找一个美国媳妇。

  林言和温夏每年都会去扫墓。先给他的叔叔上香,然后是叔母,然后是叔叔的大女儿,最后是林星。

  林言早就知道他有妹妹。当年父亲做的事让他自己愧疚,却又不敢面对,只能叫林言年年去叶城看看。温夏消失的那一年,林言得知叔母和大妹离世,便在叶城立了空坟,找温夏时顺便找失踪的二妹。

  见到那女孩和叔叔九分相似的面孔时,林言心下了然。这是他唯一的妹妹。他得保护好她。

  然而林言早该知道,他去寻温夏是一个多么危险的过程。他以为只要林星一直跟着他就安全了。可他弄丢了她,到头来还是她救下了他。

  

  林言还是警察,他和夜莺有三个孩子。上有父母,下有儿女,十分幸福。

  警察有时会给孩子们讲故事,讲他当年为了找夜莺游历了很多地方。孩子们感叹,夜莺低头浅笑。她不说话的样子依旧很美。她白净的手腕上纹着几颗星星,在月光下,她如星星一样美。

  警察会和国外的朋友联系。威尔逊娶的姑娘还是东方人,却和那人无半点相像之处。他说他已经把她安葬了,一切都好。芬奇爱上了一个男人。可惜那个男人不爱他,难受得他死去活来。

  警察总会想起当年游历的日子。现在国泰民安,他经常抽空带着一家人走一遍他去过的地方。许多地方都焕然一新,但他都还能找回曾经的很多东西。

  每去一个地方,警察都会给夜莺说很多,夜莺无声地靠在他的肩头,两人在夜晚一起抬头看星空。那颗属于夜莺的星星依然亮着光。

  梦中时常会梦见那个女孩,小心翼翼地跟着他,生怕惹他不快;喜欢理直气壮地喊他的名字,从不肯叫他一声“哥哥”;气急败坏时总会脸红,对他破口大骂却又不伤人;最后见他时拉着他哭得凄惨却不自知……

  警察从梦中醒来,怅然若失。他想起立碑时,本想让工匠刻上“林余之墓”,想了想,还是刻上了“林星”。他总觉得这样还能有点挽回的机会。

  挽回什么呢?警察自己也不清楚。

  可那个星星一样的女孩,确实是再也回不来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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